赊购货物的欠款,请及时支付
来源:李艳平 2025-02-19 17:36:17 责编:吕宏伟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赊购家具后迟迟不予付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该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事情还得从2023年10月说起:被告杨某因装修新房从原告某公司赊购全屋定制家具。同年11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家具款29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13000余元,剩余15000余元欠款多次催促无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案件标的不大,事实清楚,适宜调解解决,遂与被告联系。可被告表示:“家装花费较大,暂时还不起,等有钱就还。”

“原告允许你赊购,是对你的信任,赊钱不付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是失信于人,实属不该。”眼见被告还款意愿消极,承办法官遂向其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作其思想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后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有不妥,同时希望原告能再给予其价格优惠。

承办法官随即同原告进行沟通,原告称:“本身家具的定价就不高,没有多少利润。”双方的调解意见仍未达成一致。

“我们既然是做生意的,您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要因小失大。这样也可以尽快回笼资金,有利于店面经营。”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而是继续与原告沟通,适时引导原告。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5000元,剩余9000元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调”的是案件,“解”的是纠纷。固镇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的司法力度和温度。(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