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显威力 失信受限促履行
来源:淮上法院 2025-03-06 20:06:37 责编:吕宏伟

“没想到,这笔钱还能执行回来。”申请执行人刘某满怀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通过失信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租赁纠纷陷僵局,胜诉权益难兑现

2023年3月,某电脑租赁经营部通过网络平台将电脑设备出租给梁某。起初,梁某按期支付租金,但付了两期后,从第三期开始便不再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梁某既不续租也不归还设备,租赁经营部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梁某返还设备并且支付拖欠租金3117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梁某拒不履行义务,租赁经营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余额不足千元,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梁某,梁某以暂无履行能力为由推诿,甚至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执行。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梁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名单。

信用惩戒施压力,主动履行终和解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梁某的线索追踪,同时通过信用惩戒措施持续施压。2025年1月,梁某因计划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却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通过信用审查。面对企业经营受限的现实困境,梁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请求解除失信惩戒措施。

执行法官遂即组织双方协商,最终,梁某支付了拖欠的全部租金,并且归还了租赁设备,案件圆满执结。法院依法将梁某移出失信名单,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拿到执行款的刘某感慨道:“原本以为这笔钱‘打水漂了’,没想到信用惩戒的威力这么大,让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从“避而不见”到“主动履行”,从“执行无望”到“柳暗花明”,这起案件的执结背后,是法治力量与信用机制的双重加持。它既是对失信者的警示,也是对守信者的激励,更彰显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为经济护诚信”的坚定决心。(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