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邱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充实专业队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77人,注重吸纳司法行政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出台霍政办〔2021〕1号文件,严格兑付专职调解员工资待遇,县级财政每年安排7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有效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待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提升专业素质。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举办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各司法所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实战调解技能。另一方面注重典型培育。完成首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7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207名,向市司法局推荐并评出二级人民调解员16名,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职业荣誉感。
擦亮专业品牌。将该县金其华同志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创造出的“快、敢、稳、细”四字工作法,向全县推广应用,创建人民调解特色品牌和品牌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该县31个乡镇(开发区)均设立“金其华工作法”调解工作室,另设置“金其华工作法”警民调解工作室16个、“金其华工作法”信访调解工作室20个;村级设立“金其华工作法”调解工作室27个,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徐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