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入手解心结,巧化离异夫妻争房纠纷
来源:许变 2025-03-07 18:33:22 责编:谢晴雨

诉纸冰冷,司法服务却温暖人心,一起因房子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智慧法庭里和解,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涉企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夫妻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事人赵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赵某起诉刘某,请求法院判令刘某限期搬离赵某所有的楼房。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经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赵某与刘某于2024年6月6日调解离婚,离婚后,刘某一直居住在涉案楼房屋中。由于离婚后双方仍然居住在一起,日常因生活琐事常常发生口角,双方当事人之间冲突激烈,积怨较深。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根据赵某起诉的排除妨害纠纷进行判决怕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让两人关系恶化,还会让子女难做,这个案子只有调解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徐法官说道。

通过多方沟通查证,徐法官了解到,涉案房屋原系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在调解离婚时未予以分割,离婚后才过户到赵某名下。

他以此为调解突破口,不仅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还联系其子女从中协调,通过“谈心说理”,以情入手,说优点、讲付出,不断开解双方。经过耐心细致地“思想按摩”,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对徐法官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称赞,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徐法官常说:“法院化解纠纷并不只是体现在一纸判决上,而是根据不同的案情,找准矛盾关键点,因案施策,做到情法兼容,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又人和。”(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