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 当场履行
来源:淮上法院 2025-03-14 16:32:26 责编:吕宏伟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5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的全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4年2月,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所驾车辆前部与步行的被告李某相刮撞,事故造成双方受伤、车辆受损,张某受伤后经急救车送到医院急诊。经认定,张某、李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电动车维修费等合计2万元。

承办法官李小芹在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张某主动提出让步,减少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庭给付12000元,此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之后,李小芹法官又通过该方法,在较短时间内成功调解4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且被告均当场履行。

下一步,淮上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