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巡回审判的“庭前”与“庭后”
来源:肖启蒙 高寅 2025-03-26 11:10:52 责编:谢晴雨

3月19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积极运用“庭前走访+家门口巡回+庭后跟进化解”工作方法,在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搭建起了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据悉,原告张奶奶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维持着独居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张奶奶身体每况愈下。据张奶奶陈述,其膝下育有子女三人,大儿子和小女儿虽不在本地生活,但都能尽到赡养义务,唯独二儿子孙某居住在本地,却对其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张奶奶求助法院,将儿子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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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牵涉亲情伦理,为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纠葛,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到张奶奶居住地的村委会,来到其居住村走访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当地群众,承办法官了解到这对母子的矛盾根源在于孙某父亲的去世,孙某埋怨母亲及大哥在父亲生病时未尽照顾义务,父亲丧葬时也未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拒绝赡养母亲。承办法官见张奶奶患有眼疾且行动不便,便决定将法庭“搬”到张奶奶家门口,以方便其诉讼。 

看似简单的赡养纠纷实则掩藏着母子以至家族之间的深层矛盾。庭审时,承办法官秉持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详细讲解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一边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律责任到亲情伦理,层层剖析,劝解双方珍惜母子情谊,劝诫孙某应当对母亲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让母亲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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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帮助双方找回失去的亲情,法官和孙某一并来到张奶奶家中进行深度调解。看到摆在家中的圆桌,承办法官借机从孙某父亲在世时的年夜饭说起,不经意间勾起了双方当事人对以往美好生活的回忆,趁势从法律规定到伦理道德再到风俗民情对双方进行积极劝说,努力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开导下,双方剑奴拔张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张奶奶表示能够体谅孙某目前的经济状况,愿意降低每月的赡养费数额,孙某也认识到自己先前行为过于偏激,重新正视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愿意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并履行赡养义务。至此,原本如冰封般僵冷的亲情,在法官耐心和温情的助燃下,重新温暖起来。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更如同一剂“良药”,修复了破碎的家庭关系。今后,谢家集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梢”,用群众听得懂的道理、听得进去的语言真诚沟通,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肖启蒙 高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