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井岗市场监管所联合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高额消费纠纷,不仅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内商家规范经营敲响警钟。
接投诉人反映,其9岁孩子数次在某百货店购买盲卡,共消费约3000元。投诉人表示发现孩子买盲卡的事情后,曾单方面要求商家退费无果,现表示不满,要求退费。井岗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所迅速行动,来到涉诉商家的店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店内未标注向未成年人销售禁止类提示及注意事项类提示。该店现场销售有盲卡类产品,该产品包装有提示“本商品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出售。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需取得监护人同意”。
该商家负责人承认向投诉人孩子销售过程中未明确询问过投诉人的意见,根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被投诉人未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涉诉双方来到井岗镇协商退费事宜。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消费金额争议过大。由于投诉人的孩子购买盲卡时间跨度过长、购买行为发现较晚,且双方均无有力证据证明具体消费金额,秉持公正、公平、公开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与涉诉双方进行沟通,再次宣贯法律法规,同时表明双方均有过错,投诉人未尽到监护责任,被投诉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双方约定由被投诉人退还1200元给投诉人,并现场签定调解协议书。
井岗市场监管所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后续将持续关注此类涉及未成年人消费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管与普法宣传,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代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