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通过柔性执行举措,成功化解多起因企业经营困难引发的执行僵局。在法官多次协调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数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部分债务,法院依法对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让诚信经营者重获发展希望。
某智能科技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陷入经营困境,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多起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经调查确认该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对其采取失信限高措施。承办人通过走访企业,发现法定代表人孟某仍在积极寻求转型自救,遂主动搭建协商平台,先后组织多次“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方案。
“执行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该案中法院重点考量了被执行人“非恶意失信”的特殊情形,通过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以“法定代表人自愿担责+分期履行”方式实现共赢。在企业负责人孟某承诺加入企业债务,并依约缴纳首期款项后,法院当日即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其恢复招投标、融资等企业经营必需资格。
近年来,长丰法院持续深化“暖企护企”执行举措,建立“经营困难企业分类处置”机制,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政策工具。该案的妥善处理,正是法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缩影,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暂时困难的市场主体保留发展生机。(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