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在 “世界地球日”和 “世界法律日”之际,长丰县人民法院下塘法庭庭长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张登新, 长丰法院妇联执委杨艳走进安徽师范大学附属长丰下塘实验学校,敲响法治“上课铃”,为孩子们带去一堂以“珍爱地球 与法‘童’行”为主题的普法小课堂。
“同学们,有谁知道设立世界地球日的意义是什么?”“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的保护对象是什么动物?”“有哪位同学知道红豆杉属于国家几级保护植物呢?”
开始讲课前,为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帮助同学们认识地球和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杨艳向同学们抛出一个个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融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讲解世界地球日的由来、设立该节日的意义、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环境问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等内容,并通过展示几个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例,向同学们强调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
“节约用水用电”“进行垃圾分类”“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花草”“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选择步行或者乘坐公交车”“不浪费粮食”……活动现场还设置了知识问答环节,对于“如何从我做起,做保护生态环境小卫士”这一问题,同学们踊跃抢答。
最后,针对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杨艳以举例子的形式,向同学们讲解了何为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同学之间和谐友善相处,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长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