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法院: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构建“三不腐”机制
来源:聂姗姗 王海怡 2025-04-27 15:59:23 责编:谢晴雨

4月24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大观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大观区纪委监委、区直部门、涉案单位领导干部共计100余人旁听庭审,大观区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观摩庭审,组织本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还原了被告人张某一步步走向深渊的违纪违法犯罪历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记法槌敲响,胜过千次说教。大观区法院通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达到三重震慑效果,即心理震慑敲警钟强警示、制度震慑扎紧权力笼子、思想震慑筑牢廉政防线,教育干警要做到知敬畏强化底线意识、存戒惧形成心理约束、守底线规范职务行为,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司法力量。(聂姗姗 王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