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营商环境感受的重要主体。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快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不仅为申请人企业成功执行到位首批货款600万元,而且及时解除被执行人企业银行账户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减少双方企业的诉讼负担,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某科技公司拖欠某能源公司3200万余元货款未给付,后经宣城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宣州区法院工作站先行调解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然某科技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货款给付义务,某能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11日执行立案当日,案件还未分配给执行法官,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便来到该院执行局,表示该公司账户在某能源公司的申请下,目前处于被法院保全状态,对该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带来诸多不便,其表示同意和某能源公司协商解决问题,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对其企业账户的冻结。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缓解申请人资金周转困境,该院通过“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当即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干警受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执行干警从“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货款义务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经济下行时期双方企业经营发展的不易,希望彼此体谅各让一步共谋发展”等方面对双方企业负责人晓之以法、动之以理。经过执行干警的数轮劝和促谈,最终双方于4月14日达成“被执行人公司先用被冻结账户中的600万元给付拖欠申请人公司的部分货款,余款于5月20日一次性付清。”的和解协议。4月15日,该院从被执行人企业被冻结的账户中划扣600万元,并当即解除了对该账户的冻结,并于次日将该笔款项发放给申请人公司。“法官,首批货款600万元已经到账了,我们采购生产材料的资金终于有了,真没想到短短5天时间就帮我们企业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你们的工作效率真是高。”申请人企业打来致谢电话。
此案的快速化解是宣州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深化善意文明执行机制,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为企业纾困解难注入司法动能。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主动靠前服务,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破解企业发展难题,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孙文斌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