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帮我们农民工执行到了血汗钱,执行效率真高,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保护了弱势群体利益。”4月2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方某等人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追欠薪 人民法官为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人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4年,方某等人分别到太湖县人民法院起诉程某,要求其支付劳务工资。后经调解,四人分别与程某达成和解协议。但履行期限届满后,程某一直未支付四人的劳务工资,方某等四人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四件案件总涉案金额1万余元。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高度重视,分别向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冻结了程某的银行账户,发现程某一账户有4000多元,但显示无法进行冻结,承办人向银行询问不能冻结原因,了解情况后,为防止程某转走款项,承办人立即前往银行线下进行扣划,成功将4000多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程某名下无房无车,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为详细了解程某的经济情况,承办人前往程某户籍地,也未查到相关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困境。承办人再次进行网络查控,发现程某另一张冻结的银行卡近期有6000多元进账,于是进行扣划。并联系方某等四人,组成微信群,告知案件执行情况,考虑到方某等四人与程某比较熟悉,希望他们能够提供程某的相关线索。
根据提供的联系方式,承办人成功添加程某的微信,告知其四件执行案件的情况,要求及时履行,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但程某还款态度不积极,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方某等再次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两次前往寻找程某,第一次未找到,第二次突击前往,成功控制程某,并表示若不还款,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执行干警,程某一脸惊讶,没想到执行干警“从天而降”,迫于压力,程某当场将剩余款项凑齐,交给执行干警,至此,四件案件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承办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了方某等四人。
太湖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标准,主动积极担当作为,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多种执行举措查人找物,切实解决讨薪难问题,让群众拿到“真金白银”。(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