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巧解农田水利纠纷 “枫桥经验” 赋能乡村振兴
来源:孙玉国 2025-05-12 20:20:13 责编:王清

5月4日,霍邱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民警快速妥善处置一起因农田水利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既保障了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又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村振兴中的实践价值。

当日13时许,龙潭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龙潭村中心组在组织修缮灌溉水渠过程中,村民李某因担忧施工影响房屋安全阻拦作业。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施工队在水渠修缮工程推进至李某家屋后段时,李某以“水渠紧贴房屋可能导致地基受潮、墙体受损”为由,与施工人员发生激烈争执,导致工程停滞。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处警民警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分级处置机制。首先运用“背对背”调解法将双方隔离至安全距离,有效控制现场秩序;随后联合村干部、工程技术员组成调解专班,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策略。针对李某的合理诉求,民警协调施工方现场调整施工方案,承诺在水渠与房屋之间加筑防水挡板;对于阻碍集体工程推进的行为,则结合《水利法》《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法治教育。经过2小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既要保证水利工程按时完工,也要守住群众住房安全底线。”参与调解的民警介绍,此次纠纷化解过程中,派出所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最终既确保了全村100余亩农田的灌溉系统升级改造,也消除了村民对房屋安全的担忧。

据悉,龙潭派出所今年以来已累计化解涉农矛盾纠纷17起,协助完善基础设施安全方案3份。此次水渠修缮纠纷的成功调解,正是该所践行“警务围着民生转”工作理念的典型案例,通过前置风险研判、专业力量介入、多元协同共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孙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