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两级法院开展“院长在执行”暨 “徽动执行 护航创新”第三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来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6-04 19:34:52 责编:仇鹤丹

5月30日,淮北两级法院开展“院长在执行”暨“徽动执行 护航创新”第三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刻统一调度指挥,淮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涛参加调度。市人大代表、安徽龙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经理李永军,市人大代表、杜集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指导服务站站长张璐名,市人大代表、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物资分中心专责周小平,市人大代表、安徽徽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后毛在淮北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见证执行。各县区法院院长全部深入一线、带队执行。10名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各县区法院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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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20分,濉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永广亲自带队,敲开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周某的家门。周某涉及一起2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黄永广向周某释法明理,督促履行,面对强大的执行阵势,周某没有选择逃避或对抗,而是坦诚说明自己离异、若被拘留其10岁女儿将出现无人照顾的困境。秉持柔性执法理念,濉溪县法院暂缓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周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当场手写一份保证书,承诺将积极面对债务,努力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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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某与曹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曹某立即搬离涉案房屋,并向刘某支付拖欠房租费用3万余元,曹某未主动履行生效裁判。6时15分,相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带领执行干警将在家熟睡的曹某拘传到院。曹某称暂时无还款能力,并未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相山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决定。曹某迫于拘留的威慑,现场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履行完毕3万余元,并写下书面保证,承诺6月10日前搬离房屋,刘某对此表示认可,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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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面临困境,拖欠某融资公司的183万元欠款未能及时偿还,若“死封”企业机械设备,无异于切断这家企业的“生命线”。杜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利萍亲自带队,走进企业生产厂房,现场决策并指挥对涉案2台机械设备采用“活封活扣”措施,允许企业在法院严格监督下继续使用该批设备进行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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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许,烈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带领执行干警赶到某煤焦化基地,强制执行“安徽某环保公司向某焦化公司移交300多万元机器设备和地上附属物”。同时,赵媛媛还与企业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等交流座谈,重点介绍“院长在执行”工作及烈山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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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共出动干警191人、警车42辆,共拘传、拘留59人,预拘留4人,查封房产4套、机器设备2台,腾房3处,执结案件52件,执行到位713万元,其中院长带队执结20件、执行到位489万元。(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