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庭联动共创“枫桥护苗”机制 防欺凌委员会织就青春防护网
来源:吴悦 2025-06-11 12:53:15 责编:谢晴雨

为深化校园法治共建,近日,淮南市洞山中学北校区作为校园治理创新主体,联合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正式成立防欺凌委员会,通过“法治+调解+教育”融合治理模式,推动校园欺凌防治关口前移,打造未成年人保护的“泉山样本”。  

在洞山中学北校区防欺凌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洞山中学北校区校长马才学明确指出,该委员会不仅是应对出现校园欺凌危机时的“消防队”,更是构建安全校园生态的核心枢纽。他表示,委员会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理个别事件,更在于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预防措施和文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欺凌行为的滋生,为学生营造尊重、平等、健康的成长环境。

会议现场宣布了防欺凌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分工,并审议表决通过了《洞山中学北校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草案)》《洞山中学北校区学生欺凌教育惩戒制度》《洞山中学北校区中小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三项重要文件。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干警重点对教育惩戒制度和纪律处分条例的法律依据进行专业解读,说明制定这两项制度的核心目的不在于惩罚学生,而是通过规范引导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勇于担责,并表示,泉山法庭将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将“枫桥经验”与校园规范制度有机结合,让“调解走在冲突前”,切实做好校园欺凌纠纷的预防化解与监督工作。

在会议总结环节,马才学重点强调,此次通过的《洞山中学北校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草案)》《洞山中学北校区学生欺凌教育惩戒制度》《洞山中学北校区中小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均采用动态调整机制。学校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持续收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意见,经防欺凌委员会审议后及时进行优化完善。这一灵活务实的机制获得了家长委员会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此次泉山法庭与洞山中学北校区的携手共创,是深化“枫桥经验”校园实践的重要突破,标志着学校“安全管理”模式向“治理现代化”的跨越升级。校园不仅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更应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策源地。(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