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张红生出席会议,淮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宫轶男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全省各地市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如何增强工作合力,共筑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等问题进行讨论。蚌埠、宿州、阜阳、亳州、淮北、淮南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始终,坚决扛起环资审判政治责任。要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要案会商、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要立足淮河流域生态保护实际,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做实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机制,优化集中管辖机制,推进区域司法协作进一步走深走实。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大环资审判司法宣传力度,主动挖掘典型案事例,打造各具特色的环资保护法治品牌。(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