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庭审” 让司法更有温度
来源:左延娇 2025-06-24 12:51:24 责编:仇鹤丹

近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审理一起因借款人突发疾病致还款困难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面对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被告李某某,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开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2021年,被告李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原告某银行借款共计14万余元。原本以为通过自己努力就能尽快偿还借款,但天不遂人愿,一场意外疾病让李某某中风,致使其卧病在床,丧失劳动能力。后被告李某某配偶张某某向原告出具《还款协议书》,承诺对被告李某某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协议到期后,仍欠付原告本息2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银行遂将被告李某某、张某某诉至铜官区人民法院。

开庭前,承办法官到李某某家中了解实际情况,考虑到李某某目前卧病在床,且到法院路途较远,为避免来回奔波让病情恶化,承办法官与原告某银行协商,将庭审搬到李某某家中。一面国徽,一张餐桌,原、被告围“桌”而坐,随着法官一声“现在开庭”,庭审正式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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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查明了案件基本事实,和原被告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李某某及家人对法院能到其家中开庭表示非常感谢,虽经济困难,不能马上还清,但会努力筹钱早日还清贷款。

“应你所需,如我在诉”。这场特殊的庭审活动,是铜官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的桥梁,既走进当事人家中,也走进当事人心里。铜官区法院将持续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传递司法的温度。(左延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