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映湿地守初心 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
来源:周里 洪万梅 2025-06-26 15:23:22 责编:费伟

编者按:人民法庭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这里每天都要处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事”,就是这一件件“小事”构成一幅幅生动的法治画卷。为充分展现全市法院人民法庭风采,宿州中院推出“宿说枫桥·人民法庭巡礼”专栏,邀您共同检阅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

踏入砀山县官庄湿地,仿佛走进了一幅天然的生态画卷。极目远眺,宽阔的水面波光粼粼,一望无际的芦苇随风舞动,成群的候鸟展翅翱翔。湿地向西不远,砀山县人民法院城西人民法庭就坐落于此。这里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司法场所,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温暖港湾。当司法的温度融入湿地的晨雾暮色,当法庭的法槌声与湿地的鸟鸣声交织,法治文明与基层治理便在此奏响了动人的协奏曲。

党建引领凝聚司法力量

城西法庭坚持以党建红引领审判工作,将支部建在审判一线,结合地域特征、审判性质和工作实际,打造“红映湿地,法护民生”党建品牌,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党员干警定期深入辖区内3个综治平台站点、5个诉讼服务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执行服务。常态化开展“梨园法庭”巡回审判,邀请村镇干部、村民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将办案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开展“法庭开放日”,在“模拟法庭”中,通过角色扮演与真实案例还原,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法治课程,将民法典宣传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律条文从书本走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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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梨园法庭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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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放日活动

柔性司法传递法治温度

城西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理念,以春风化雨般的柔性司法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一起抚养权变更案件时,经关联案件,法庭法官发现该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与法庭正在执行的抚养费案件事出同因。主审法官与执行人员联系后,为了更好化解纠纷,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主审法官决定将两起案件合并处理,力争调处双方的矛盾。

调解初始,当事人谢某情绪十分激动,表示其与黄某离婚时,约定女儿抚养权归黄某,暂由谢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用。双方离婚后,谢某多次催要,黄某分文未付,谢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人员多次沟通,黄某仍然不予配合,坚决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主审法官耐心安抚谢某情绪,同时征求谢某女儿意见,孩子仍然愿意跟随父亲生活。黄某表示女儿宜跟随母亲生活,不同意女儿抚养权的变更。经与谢某、黄某多次沟通,黄某最终同意女儿的抚养权变更到谢某名下,其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双方就抚养费的执行案件达成了和解。

一场调解、两案化解,这两起案件仅仅是城西法庭调解无数起案件的一个缩影。城西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优势,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聘请2名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解难纾困,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通过法官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在情、理、法之间找到平衡点,找到最贴合乡土民情的解决方案,秉持“案结事了”的理念,不仅定分,更能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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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化解一起健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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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联合妇联共同化解一起婚姻案件

司法赋能护航发展征程

城西法庭在审判实践工作中创新“法庭+乡镇+村社”多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共筑和谐乡村法治屏障。

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执行中,两个被执行人均已七十多岁,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查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予配合。执行法官对村干部进行走访,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为同村邻居,平时关系不错,在村、镇干部的联合调解下,经多次反复做工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两个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十万元,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乡村善治则天下安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法庭工作的重要职能,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城西法庭一方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抓前端治未病,提升辖区群众法律素养,久久为功,降低辖区诉讼率。同时,在处理成讼案件时,充分利用法庭的地理优势,与村、镇、司法所等部门积极联动,打好“组合拳”,妥善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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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辖区内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春风化雨润民心,法润乡村担使命。下一步,城西法庭将继续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方平安,以司法之暖化解矛盾纠纷,以司法之责护航乡村发展,扎根基层、耕耘基础、贴合本土,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个乡村角落。(周里 洪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