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田家庵区法院:两案巧融一纸和 匠心调解筑新章
来源:许变 2025-07-08 17:13:32 责编:谢晴雨

当冰冷的数字遇上鲜活的经营现实,当法律条文碰撞复杂的商业逻辑,司法调解如何成为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例标的额超500万元建设工程纠纷,让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通过创新性“两案合并调解”机制,将两起纠缠不清的工程款、装修款纠纷转化为一份“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以260万元达成全局和解。

2020年,乙公司承接某地产项目A、B、C三栋楼的精装修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原告骆某及案外人范某。特殊的合作模式埋下纠纷隐患:A、B栋是骆某及范某“联合作业”,工程款需按约定比例分配、施工面积也很难区分。C栋则是骆某独立施工,但施工范围、施工面积等存在争议。

“工程干完两年多,要钱像在解一道无解的数学题。”原告骆某坦言。乙公司虽与开发商完成总包结算,但实际上没有足额拿到工程款,故以“施工范围”“工抵房”“借用资质挂靠”等争议为由拖欠支付。无奈之下,骆某分拆两案起诉:案一主张A、B栋50余万元(合作份额) ;案二则追讨C栋400余万元(独立工程款)。  

面对这起“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抽丝剥茧发现关键节点。首先是证据困局,A、B栋无书面合作协议,仅有口头约定, C栋施工面积与验收情况存在差异。 其次是心理博弈,原告对A、B栋举证信心不足,但坚决主张C栋权益,被告担忧两案叠加可能产生巨额利息。最后是商业现实,乙公司面临多个项目资金周转压力,工抵房手续难办,而骆某急需回款。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商业思维重构权利义务。”主审法官将两案诉请、本息成本等整体折算,经过五轮磋商,双方最终签署260万元“一揽子”解决的调解协议。  

该起案件完美诠释了“调解也是生产力”,合并调解不是简单做加法,而是找到各方诉求的“最大公约数”,通过司法干预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了企业纾困、民工维权、司法减负的多赢局面。 260万的调解背后,蕴藏着司法温度与商业智慧,生动诠释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理念,折射出法治的优化与营商环境的升级。(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