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通过实地勘察和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杜某租赁被告席某的房屋从事服装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签订一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杜某缴纳一年期租赁费。杜某在经营半年后因故向席某提出解除合同,其后双方就退房及解除合同事宜产生纠纷,杜某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孟凡涛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分析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明调解可以及时达到解决各自诉求的好处,同时也可以避免双方继续纷争。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就退还租赁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因杜某搬离租赁房屋后,房屋内发生管道破裂产生大量积水的突发状况,席某提出退房前要检查房屋内设备设施是否损坏,同时提出水管破裂后产生的水费需要杜某承担。杜某称其曾多次要求交还钥匙,但席某拒绝接受,其拒绝与席某一同前往现场检查并拒绝支付搬离房屋后产生的水费,调解因此陷入僵持。
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提出可在审判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房屋现场勘验。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后,承办法官遂带领法官助理与杜某、席某一道前往租赁房屋。经现场勘验,双方确认屋内设备设施未因积水受损,房屋符合交还条件。杜某当场将房屋钥匙交还席某并同意承担水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本案一次性了结。(淮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