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搭个手、互帮互助本是暖心之举,但在义务帮工过程中受伤,责任由谁来担?日前,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成功促使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更让邻里情谊得以延续。
2023年9月,徐某驾驶一辆载满稻谷的三轮车从田埂驶出,在上坡路段为防止车辆前轻后重,徐某邀请王某等人帮忙在车头压重。后该三轮车行驶至某路口时,三轮车车头翘起,王某不幸跌倒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25年2月,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赔偿王某13万余元。
因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25年6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徐某了解情况并组织协调,却遭到了徐某的拒绝。
“是你邀请王某帮你,他要是不帮你啥事没有,人家好意帮你还落下个十级伤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你又是什么感受?乡里乡亲的闹成这样,事情迟早都得解决,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想法面对面说出来。”
“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还这么严重,法院判决我要承担13万余元的赔偿责任,我一时半会儿的确接受不了。这事确实是我不对,我愿意履行义务,希望王某可以原谅我,也希望法院可以帮助我,我们双方再次坐下来谈一谈。”经过执行干警的劝说,徐某最终答应协调解决。
次日,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碰巧遇见了提着水果前来看望王某的徐某。看到徐某态度有所转变,执行干警随即做起了王某的思想工作。从“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等角度向其讲情理,同时,向双方讲述类似案件的处理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王某当场表示,两人是几十年的邻里关系,考虑到对方家庭条件,愿意退让一步。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徐某一次性支付10.5万元给王某,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张国梅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