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了,我真没想到他今天能当场把钱还给我,真的太高效了!”固镇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何某激动地说。
何某与殷某是相交多年的好友,2023年1月,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何某借款20000元,未约定利息。后因何某急需用钱向殷某催要借款,殷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催要未果后,何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组织调解。调解室内,殷某面露难色:“法官,我不是故意不还钱,我真是手头紧,你看能不能再宽限些时间?”而旁边的何某则态度坚决:“我这钱也是急用,拖了这么久,今天必须给个说法!”
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法官充分发挥调解经验,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劝导殷某,强调诚实守信是借贷关系的基础,即使在亲朋好友、同事、同学等熟人关系中,借贷行为也应当遵循契约精神,做到“有借有还”,否则不仅破坏原本和谐的人际关系,更引法律纠纷,得不偿失。同时安抚情绪激动的何某。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殷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说:“法官,您说锝对,欠债还钱是本分,我现在就凑钱还给他。”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殷某通过银行转账,当庭将18000元欠款履行完毕。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找准矛盾焦点,实质性化解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王小丽表示,将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化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王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