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乡村和谐稳定。
据称,2023年7月,因建设高铁需要,固镇县某村村委会在施工过程中,不慎造成陈某住处的院墙、大门倒塌损毁。经双方口头协商,该村委会同意给予陈某相应赔偿。后陈某不断催要,该村委会至今未赔偿,陈某诉至了法院。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陈某认为,村委会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其财产损失进行足额赔偿;而该村委会则表示,此次事故属于意外,赔偿金额应适当降低。
在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次沟通组织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为双方释法明理:“从法律角度讲,村委会作为施工组织者,对施工安全负有管理责任,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理应赔偿;陈某,咱们也得考虑实际情况,赔偿金额得合理合法。”
随后,法官翻开手中的勘查记录和市场价格调研报告,继续说道:“我实地查看过,也咨询了建筑行业人员,了解了受损院墙和大门的维修重建成本,希望大家都各退一步,你们觉得呢?”
“要是能尽快赔偿,我愿意作出一点让步。”村民陈某首先表态。承办法官立即趁热打铁:“作为基层组织,更要主动承担责任,这次处理好了,以后开展工作村民也会更配合。而且后续施工做好安全保障,还能避免类似纠纷和额外支出。”
最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同意赔偿村民陈某的损失20000余元;村民陈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这场调解不仅让村民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也让村委会代表放下了心中的包袱,更修补了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信任纽带,让法治与温情共同绘就和谐乡村新画卷。(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