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现场,一叠厚厚的现金被当场清点,这场曾让各方剑拔弩张的争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句号。
吴某在铜陵市某公司从事门窗安装工作。去年4月,吴某和几名员工在公司某部门负责人的指示下,前往赵某(公司员工)家中安装门窗。然而,在搬运门窗的过程中吴某不慎摔倒,经专业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吴某在向公司和赵某索赔无果的情况下,遂提起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案件的争议焦点逐渐浮出水面:吴某是出于人情为公司员工干私活,还是为公司工作?吴某当庭陈述其知悉自己是帮工,接受安排为赵某干活。但是赵某却予以否认,表示自己对吴某为其干活一事毫不知情。公司方亦就责任承担问题提出主张,认为并未为吴某安排工作,故不需要承担责任。几位证人出庭,说法也大相径庭。有证人称他们是受公司车间负责人指派为赵某干活,有的则坚称是听从安排完成公司的工作,甚至有证人主张当天没喊吴某干活。各方各执己见,矛盾一度激化。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案件事实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决定“以调促和”,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梳理案件事实和分析利弊。对于公司方,吴某是在执行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中受伤,不能完全置身事外;对于赵某,吴某是在其家中工作受伤,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法官也劝导吴某,在赔偿时要合理合法,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在数次的电话沟通后,最终各方终于松口:公司和赵某共同赔偿吴某6万元。
在电话中达成调解意向后,为确保赔偿款能够及时到位,打消吴某的顾虑,法官将当事人请到法院当场组织现金支付。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公司代表和赵某将准备好的现金取出,吴某仔细清点确认金额无误后,郑重签署收款确认书,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中,面对“人情私活”和“工作职责”交织的复杂困局,法官瞄准“解决问题”的核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争执,选择一条务实、高效、共赢的纠纷解决路径。6万元现金落袋的瞬间,不仅是赔偿款的兑现,更是对“案结事了人和”的最好诠释。(丁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