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助力调解赡养纠纷
来源:李德华 2025-07-21 16:11:46 责编:梅觉明

近日,郎溪县司法局姚村司法所、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八旬老人与三个儿子之间的赡养纠纷。

据悉,家住夏桥村蔡村组的八旬老人刘某,年初就向夏桥村调委会申请对其同三个儿子之间的赡养纠纷进行调解,经夏桥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将该纠纷上交至姚村司法所、姚村镇调委会调解解决。

姚村司法所、镇调委会高度重视,立派调解员调查了解介入调解。通过调解员多方了解得知,老人刘某年已八旬,体弱多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因三个儿子及家人常年在外务工或居住外地,希望三个儿子能轮流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但三个儿子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均表示已经给付了赡养费,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不愿意回去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

在调解员建议及夏桥村调委会多次电话沟通后将老人的三个儿子约了回来,与老人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三个儿子进行沟通说服。首先从法理的角度上,以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例进行解读和引导,告知三个儿子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从情理上对老人的三个儿子进行沟通和说服,最终三个儿子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之处后,在调解员的主持建议下,三个儿子商定,每年每个儿子对母亲实行四个月一轮换的生活起居照顾直至寿终,得到了老人的满意和接受。至此一起历时近一年的赡养纠纷在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不懈地努力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赡养纠纷的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有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姚村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扩大普法范围,为创建和谐姚村打下坚实基础。(李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