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欠我二万八百。”
“我有账的!是两万零八百块,不懂你说的什么二万八百。”
“我现在就知道你找我周转几天拖到现在,少我二万零八百。”
......诸如此类的聊天记录在陈某的微信中还有很多,几年来,为了要回自己借出去的几万元,陈某与李某可谓是微信聊天中联系“最紧密的人”。
事情还得从2022年说起:据悉,2022年5月23日,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同日,陈某分别通过手机转账及现金给付的方式共计借款3万元给李某。李某于收到3万元借款的当天向陈某出具了借条,载明:“因资金周转今向陈某借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借款人:李某,身份证:320222xxxx,2022.5.23,十天后还清。如未归还,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后经陈某多次催要,李某只偿还了部分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依法偿还其本金及逾期利息。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新马桥法庭依法审结了该起朋友间借贷纠纷案。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陈某借款,原告陈某向被告李某支付了借款本金共计30000元,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庭审中,原告陈某再次明确表示,要求被告李某偿还的借款本金为2万元,故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借款利息,本案中,原告陈某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3日起按照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综上,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双方都应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重要内容。同时,要保留好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借款人更要树立诚信意识,借款后应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如确实遇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应主动与出借人沟通,说明情况,协商解决,而不是逃避责任。否则,不仅会失去朋友的信任,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