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司法局琴溪司法所联合镇自然资源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保护鸟类宣传活动,切实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同时兼顾对种养业的防护指导,力求做到不伤害鸟类。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场及集市等场所。在向村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时,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着重强调张网捕鸟等非法猎捕行为的法律后果。考虑到农户对农作物及养殖产业防护的需求,工作人员也给出诸多生态友好型的建议。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保护野生鸟类重要性地认识,也为种养业防护与鸟类保护的和谐共生提供了可行思路,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与支持。(汪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