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办理入矫 传递司法温度
来源:方炜明 2025-08-01 14:35:14 责编:费伟

近日,歙县社区矫正大队与王村中队工作人员为一名刚生完婴儿的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上门办理了入矫接收手续,并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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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由于李某刚刚才动手术出院,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到县社区矫正大队办理入矫手续。为确保李某能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入矫,县社区矫正大队与王村中队积极响应“绿色通道”机制,决定采取上门的方式为其办理入矫手续。

在李某家中,工作人员逐一完成身份信息核对、入矫教育等工作程序,并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在全面了解到李某的身体情况、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后,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详细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和履行的义务,要求其严格遵守矫正纪律,积极配合监管,接受矫正。李某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监管,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主动上门为特殊情形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接收手续,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既体现刑事执行的“力度”,又兼顾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传递了社区矫正执法以人为本的“温度”。(方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