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江波静鳄如扫,一亩寒阴禽自呼。作为生态系统里起着调节作用的关键物种,扬子鳄作为湿地生态系统的顶级掠食者,具有调控食物链与种群平衡、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等重要生态功能。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扬子鳄保护工作,在“全国生态日”之际,8月15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庭、刑庭、行政庭等干警,深入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护+普法+研讨”系列活动,聚力维护扬子鳄栖息地生态环境安全。
干警一行首先来到位于周王镇的扬子鳄保护区红星片区核心栖息地,当地的生态巡护员向干警们细说野外扬子鳄何以这么多,“一些涉野生动物案件在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对我们保护区周边百姓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明显感觉村民的保护意识在增强……”正是凭借着“司法+行政+一线巡护”的协同治理模式,在野外放归与栖息地生态修复的双重加持下,扬子鳄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长。
“我的日常巡护工作就是保护好这些鳄鱼,我们一家四口人都接力守护着扬子鳄……”生态巡护员张宏安向干警们介绍,其父亲张绪宏是家中最早的“守鳄人”,在守护扬子鳄的期间写下了23本保护日记。父亲去世以后,母亲佘世珍接过这份守护任务,其为爱“护鳄”坚守四十载荣登“中国好人榜”。在跟随生态巡护员开展野外巡护时,干警们深入附近村头院落、田间地头,向附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
接着,干警一行来到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扬子鳄宣教馆,与工作人员就司法能动履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司法保护令》、深化立体化保护网络,健全完善“发现报告—联合会商—妥善处置”应急响应模式等问题展开交流,携手织牢扬子鳄保护区监管“一张网”。
鳄鱼作为生态平衡的微妙调控者,保护它们就是守护人类自己的家园。宣州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强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协同检察、公安、林业等多方力量联动,拓宽普法渠道,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相连,共筑绿色保护屏障,让“湿地精灵”成为绿水青山间最美的风景线,答好人鳄和谐共生的“宣州答卷”。(李雯 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