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调解破坚冰 四年物业费纠纷终化解
来源:
2025-08-17 09: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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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亮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家家景园社区联合五里墩司法所,组织凤凰城三期北区物业与业主张先生展开调解。张先生因2021年遭受物业保洁人员多次上门辱骂,愤而拒缴物业费;物业方则回应称涉事保洁当年已被辞退,且项目经理曾上门致歉。
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明确双方权责:依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负有维护环境卫生及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服务的义务;第944条则规定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但若物业服务存在严重瑕疵,业主可主张合理抗辩。
本次纠纷中,物业保洁辱骂业主行为显然违反服务要求,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经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物业公司免收张先生4年物业费,作为对前期服务缺陷的补偿。
根据《人民调解法》,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须严格履行。这场历时四年的矛盾,在法治框架下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社区调解以法律为尺,既保障了业主合法权益,也督促物业提升服务质量,生动诠释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基层治理智慧,为构建和谐法治社区夯实基础。(吴宇 季云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