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发展遇困、多方权益交织,执行工作如何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近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时,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指引,通过耐心协调促成双方和解,不仅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力度。
此前,法院就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判令某技术有限公司向某矿业集团退还剩余工程材料和设备。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履行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未简单采取强制手段,而是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多次与某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释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倾听该企业在材料清点、运输等方面的难题,积极协调申请人提供必要支持。经过耐心疏导,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履行义务的重要性,主动承诺配合执行。
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顺利完成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清点、交接,案件圆满执结。(彭兆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