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周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让八旬老人张大爷的晚年生活重获依靠,切实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张大爷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生活难以自理。他原本有两个子女,如今儿子已去世,赡养的重任便全部落在了五十多岁的女儿身上。随着时间推移,女儿逐渐感到压力较大,希望自己的侄女能分担一部分赡养义务,由此引发了赡养方面的争议。
周王司法所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各方的诉求以及实际面临的困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张大爷的孙女细致解释了照顾生病老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实际难处,另一方面耐心开展释法工作,向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让其清楚自身在法律层面的责任。
经过数轮细致入微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切实可行的赡养协议:张大爷继续由女儿照顾,孙女每月承担赡养费 500 元。困扰张大爷的赡养难题得到圆满解决,其晚年生活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均得到了全面落实。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进一步弘扬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注入了温暖力量。(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