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郎溪县梅渚镇调委会联合桃园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耐心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矛盾隐患。
桃园村村民陈某年近八旬,8月7日,陈某驾驶非机动车逆行时,与正常行驶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各项经济损失近万元,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然而,陈某年事已高且不识字,沟通存在较大障碍,无法清晰理解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导致纠纷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解决问题,该村调委会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陈某的继子,向其详细说明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做思想工作。同时,调解员与李某家属积极沟通,讲解赔偿标准及走诉讼程序之累,包括履行存在困难、大幅度降低赔偿标准等,争取其理解。经过多方努力,陈某继子同意代陈某履行赔偿义务,承担李某的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部分直接经济损失,李某主动放弃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间接经济损失。最终,双方在梅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调解协议,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既维护了受害方合法权益,又考虑到责任方的实际困难,体现了法与情的融合,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王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