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进,进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工作11年,先后在执行局、速裁庭、行政庭等多个岗位历练,现任行政庭员额法官。他承办的案件多次获评全市法院“精品案件”“精品庭审”“优秀庭审”等,个人多次荣获瑶海法院“先进个人”“办案之星”等荣誉称号。此外,他在新站区劳动技能比赛中屡获佳绩,先后荣获一等奖、二等奖等荣誉。
刚到执行局工作时,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就摆到了胡进面前。该案申请执行人在上班送货途中,因驾驶员单方事故,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车厢内木材受惯性撞击,导致申请执行人脊椎严重受损,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瘫痪在床。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赔偿120余万元。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胡进发现被执行人系个体经营者,名下仅有2万余元存款,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多次阻挠执行工作,甚至威胁承办法官;申请执行人的家人也因未获得足额的赔偿,多次来到法院反映诉求。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胡进沉着冷静,一方面,他奔赴湖北等地,全力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他多次前往医院看望申请执行人,安抚其情绪,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力争化解双方矛盾。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胡进心中,法律并不只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传递温暖、化解矛盾的有力武器。他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离开执行局后,仍有不少申请执行人专程给他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在行政庭担任审判员后,胡进办理了一起具有重大影响行政赔偿案件,因该案涉及三起关联案件,矛盾极为尖锐。为妥善化解纠纷,胡进加班加点,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判原告各项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从庭上到庭外,从法律规定到客观现实,多角度为当事人分析利弊。经过多次协调努力,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三起关联案件行政争议得到“一揽子”实质性化解,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他深知,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手中的法槌虽轻,却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胡进坚持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不断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从执行现场到审判席,胡进始终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牢牢把稳手中的天平,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他坚守为民初心,用行动践行使命,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拼搏奋斗、砥砺前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唐瑾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