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郎溪县飞鲤镇龙塘村村委会后一块空地上,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一场离婚纠纷案件正开庭审理。这场“家门口”的庭审吸引了十余名村民旁听,大家既好奇这场“家务事”如何了断,更想了解其中的法律门道。
该案中,原告张某(女方)以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为由,请求与丈夫黄某离婚,黄某则表示拒绝离婚。二人于2023年7月结婚,均为残疾人士,一方请求离婚,另一方拒不接受,协商无果后最终走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离婚案件中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婚姻状况、共同财产、子女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适时向双方和旁听村民们讲解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开庭的程序、离婚条件、婚姻共同财产等法律知识,并引导原被告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向村民们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顿时热闹起来,村民们七嘴八舌抛出自己心头疑问:“男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后女方能分到房子吗?”“两口子一块儿攒下的钱,一方欠了人家的钱,另一方也要还吗?”……法官结合真实案例,把法条变成活生生的故事,详细讲解了婚姻相关法律规定,让村民的婚姻生活中少些口角,多些和睦。
龙塘村村委表示,法院把庭审搬到村里,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让大家在“家门口”听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