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竟成“身边贼” ?偷手机改密码,微信盗刷24万获刑
来源:戴志美 汪悦磬 2025-09-01 10:06:50 责编:梅觉明

移动支付给人们生活带来了便捷,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微信转账窃取他人银行卡内资金案件,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陈某与孙某系合伙人,共同经营一家店铺。2023年11月的一天,陈某趁孙某不备,偷拿孙某手机,并通过忘记密码短信验证的方式重新设置孙某手机密码,利用孙某微信绑定银行卡充值零钱,再将零钱微信转账给自己的方式盗取孙某银行卡内的资金。陈某共计盗取24万元。案发后,陈某被抓获归案,并主动退还盗取的钱,取得了孙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24万元,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陈某坦白、退赃且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手机、银行卡、银行卡密码等一定要妥善保管。手机收到的各种验证码是保障自身账户安全的重要屏障,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如果在自己没有进行相关操作的时候收到验证码,一定要提高警惕。手机可以设置锁屏密码,防止手机被他人操作。同时,加强对自己账户的管理,不要将存有大量资金的银行卡与手机支付平台进行绑定,从而有效降低风险,确保账户安全。(戴志美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