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郎溪县公证处应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为其办理了一项保全证据公证,固定与该公司相关的重要证据,为其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其厂房内的锅炉设备现状和拆除过程,向郎溪县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了细致审查。
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会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相关地点。公证员逐一核实、拍照、录像,确保所保全的证据真实、完整、连贯。整个过程均形成了规范的公证笔录及工作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
最终,郎溪县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该公司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该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能够有效防止证据灭失或日后难以取得,为该公司在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中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持,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公证机构在化解矛盾、保障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严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