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引纠纷 先行调解化干戈
来源:朱梦玲 2025-09-10 09:22:51 责编:于迟

“我是来撤诉的,钱昨天已经到账了,谢谢你们!”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返还夜市摊位报名费引发的纠纷,帮助当事人追回了2万元报名费。

2025年5月,陈某联系广德某科技公司,意在某夜市处租赁摊位,该公司要求陈某先行支付2万元报名费排队预约摊位,并承诺报名费随时可退。后陈某依约分两笔向该公司转账2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给陈某提供摊位,陈某要求退还报名费时,公司却一直拖延给付,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8月初,广德法院收到陈某递交的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行业及市场秩序,通过诉讼解决可能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员认真厘清案涉合同效力和法律关系后,与被告广德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阐明情况,期间公司承诺将返还报名费。几天过后,调解人员再次联系该公司,公司负责人则以需要主管审批为由推迟退款。调解人员持续跟进,向其耐心讲述法律规定,劝说其在约定的期限截止前退还报名费。经过调解员的持续跟进和多次协调,这起因夜市摊位报名费引发的纠纷最终调解成功。广德某科技公司于8月19日向陈某返还了报名费2万元。陈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于次日向法院申请撤诉。

至此,该起因摊位租引发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不仅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是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朱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