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受伤起纠纷 调解介入化矛盾
来源:夏志凡 2025-09-10 09:24:18 责编:梅觉明

9月8日,在郎溪县十字镇民企纠纷调解室的积极介入下,一起因务工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8月13日,汤某在王某处务工期间发生意外受伤,后经专业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评定为300日、120日和90日。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因对赔偿项目及金额标准存在分歧,汤某遂向十字镇民企纠纷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细致沟通,耐心听取各方诉求。王某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对部分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存有疑问;汤某则希望依法依鉴定结果获得合理赔偿。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依据民法典、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逐项梳理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和交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明确各项的计算标准与依据,并向双方作出详细解释。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公平公正、情理结合,一方面向王某说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安抚汤某情绪,引导其合理主张权益。经多轮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就赔偿数额和方式达成一致。

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排除了障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夏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