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化解探望权纠纷 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来源:王娇 肖启蒙 2025-09-12 10:26:09 责编:谢晴雨

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既以司法温情化解了家庭成员间的矛盾隔阂,更切实保障了亲子关系的良性维系,为呵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筑起了坚实屏障。

陈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一子小豪,后二人因情感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判决,小豪的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所有,父亲陈某定期支付抚养费。但2023年3月起,王某在无合理事由的情况下,多次阻止陈某对小豪行使探望权利,此举导致陈某与小豪的父子亲情互动中断,陈某长期深陷对小豪的思念之中。无奈,陈某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王某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的关心和照顾,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若是日后双方带着情绪强制履行,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基于此,法官决定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矛盾对孩子的影响。 

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二人对立的根源与核心诉求,并组织双方尝试当面协商,耐心劝解二人以孩子利益为重,理性解决探望权争议。然而,因前期矛盾积累较深,双方见面后情绪激动、争执不断,不仅拒绝听取对方意见,还多次打断沟通,调解陷入僵局。

察觉当面调解难以推进,承办法官迅速调整思路,针对双方不愿直接接触的现状,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一方面单独与陈某沟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细致分析强制履行对孩子成长的潜在危害;另一方面与王某深入交流,倾听其对探望安排的担忧,强调陈某作为父亲的法定权利,以及定期探望对孩子情感需求的重要性,呼吁双方放下个人芥蒂。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以孩子的成长需求为核心,反复向双方展示类似过往承办案例中“父母矛盾影响孩子心理”的实例,耐心解释调解协议对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的灵活约定优势,既能保障陈某的探望权,也能减少王某的顾虑。

经过多轮分别沟通、释法析理与情感疏导,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明确约定每月探望的具体日期及陪伴方式,王某承诺对陈某行使探望权予以全面配合。 

法官寄语:探望权并非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法定权利,更是孩子感受亲情、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撑。父母之间的矛盾与分歧,不应成为阻断孩子享受完整亲情的 “绊脚石”,更不应让孩子在成长中承受本不该有的情感缺失。希望所有父母都能以孩子利益为重,让孩子在父母共同的关爱与呵护中,沐浴温暖、快乐成长,拥有一个充满安全感与幸福感的童年。(王娇 肖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