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托“执行 110”快速响应机制精准拘传被执行人张某,并充分发挥与宣城市拘留所建立的“执拘联调”机制优势,执行干警、管教民警适时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拘留所开展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15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让申请人的“纸上权益”更有保障。
时间回溯至2年前,张某拖欠王某 15 万余元货款及逾期利息迟迟未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可张某却将协议抛之脑后,始终以“生意惨淡、无力履行”等为由拖延,甚至刻意隐匿行踪,躲避法院的督促履行,让王某的维权之路屡屡碰壁。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耐心敦促其履行货款给付义务,但张某依旧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案件执行陷入停滞。转机出现在2025年8月29日,该院“执行110”报警热线突然响起——张某所涉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人程某报警,称在宣州区某地发现了张某的踪迹。“执行110”干警深知“警情就是命令,执行线索稍纵即逝”,遂火速集结、奔赴现场,成功将试图再次躲藏的张某拘传至法院。
案件承办人首先组织张某与程某就2万元货款纠纷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随后,张某被移交至承办其与王某案件的执行干警手中。面对15万余元的货款诉求,申请人王某因张某此前多次“食言”,早已失去对其信任,态度坚决地要求张某当日至少给付5万元;而张某却仍以“无力筹措资金”为由拒绝,双方各执一词、争吵激烈,调解陷入僵局。考虑到张某多次规避执行,且始终未拿出可行的还款计划,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为避免“一拘了之”,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同步启动与宣城市拘留所建立的“执拘联调”工作机制,将案件情况同步告知拘留所管教民警李警官,委托其在监所内持续对张某开展思想教育与劝导工作。在拘留所内,李警官结合典型案例,向张某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从情理与法理层面耐心开导,逐渐扭转了张某的抵触心态。9月1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拘留所与张某沟通时,发现其思想已明显松动,主动表达了愿意履行意愿。执行干警敏锐抓住这一关键时机,立即联合拘留所民警,迅速组织申请人王某、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家属开展联合调解。调解现场,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张某及其家属严肃阐明:“如今被司法拘留,积极履行义务才是将自身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的唯一途径,逃避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向申请人王某客观说明:“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全面查询,确认张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确实极少,若一味坚持高额即时给付要求,案件可能陷入长期僵局,不如给予其一定履行时间,更有利于权益实现。”经过执行干警与拘留所民警的多番释法析理、劝和促谈,王某最终同意作出让步,张某也承诺将积极履行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张某先行支付 5000 元,剩余货款分期履行,张某姐姐自愿为后续分期还款提供执行担保。当张某将 5000 元履行款交到王某手中,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鉴于张某诚恳承认自身错误,并积极筹措款项履行义务,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此起难啃的“骨头案”得以妥善化解。
自“执拘联调”机制建立以来,宣州法院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化解与执行同步”的理念,依托“执行 110”快速响应优势精准锁定“老赖”,再通过法院与拘留所的联动调解有效破解矛盾僵局,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高效便捷。(丁文强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