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变“贼人”! 一男子利用同居便利窃取女友母亲财物
来源:王思聪 2025-09-17 15:42:41 责编:梅觉明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前一秒还是情意绵绵的恋人,后一秒转身却变成盗窃恋人亲属财物的“贼人”。9月15日,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盗窃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赵强(化名)在与女友交往中暂住于女友母亲陈金花(化名)家中。2024年10月19日晚,赵强发现陈金花放置在次卧衣柜钱包里的现金,心生贪念,秘密窃取现金14900元。2024年12月5日,被告人赵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泾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赵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恋爱交友需擦亮双眼,提升识人辨人能力,在未充分了解对方品行前,切勿轻易允许其入住家中,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家中现金、贵重物品切勿随意放置在衣柜、抽屉等易被发现的位置,可选择带锁的柜子或安全处存放,减少被他人觊觎的可能。一旦发现财物丢失或银行账户异常,要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王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