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弋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北门车道上有两名男子正扭打在一起,引起现场不少路人围观。
弋江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时,只见两名男子正互相拽着衣领,电瓶车倒在一旁,一辆出租车斜停在路边,挡住了部分车道。“别动手!有话好好说!”民警立即上前将两人拉开,并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经初步询问,原来是电动车车主杨某准备拐进小区时,遇见王某驾车从小区出来,两人在路口因谁先通行的问题互不相让,由口头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
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解。调解室里,民警先让两人平复情绪,再分别倾听诉求。随后,民警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明“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条款,严肃告知:“街头打架不仅影响交通和公共秩序,一旦造成伤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你们俩这事儿要是没控制住,后果可比‘谁先通行’严重多了!”最终,在民警的不断调解下,杨某和王某握手言和,王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杨某部分医药费,杨某也承诺以后骑车会更注意观察路况。
警方提醒:街头通行难免遇到小摩擦,遇事冷静不“上火”,互相体谅不争执,才是守护安全与和谐的“正道”。若遇纠纷无法自行化解,可及时报警,由民警依法依规调解处理。(李沁 朱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