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根据贫困户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构建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群众产业增收,实现互利共赢。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将产业扶持与扶贫相挂钩,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
开展股份联结,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水面)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产业扶贫奖补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以及去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等,入股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开展订单联结,对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户,鼓励新型农业主体优先与其签订长期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开展服务联结,对于有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的贫困户,鼓励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品种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和仓储物流等服务,以及订金预付、贷款担保等服务,实行服务费用优惠或免收。开展劳务联结,对于有相应能力的贫困人口,鼓励经营主体优先吸纳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保障贫困户工资收入。开展租赁联结。对于贫困户拥有的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水面)等资源和设施、设备,鼓励经营主体优先流转。
该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保障贫困户获得收益和共享发展机会。截至2017年底,全县所有村(居)全部成立了集体经济公司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股东。2019年,该县68个村(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2207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8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总额248万元,平均每村31万元,60个非贫困村收入总额1959万元,平均每村32.65万元。
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将8个贫困村1673万元产业扶贫项目折股量化为所有贫困户,扶贫项目收益通过一定比例分给贫困户,2019年人均分红1000余元。全县6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和4个户户联建光伏电站合计产生收益345.04万元,惠及725户贫困户。(汪红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