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三溪镇创新“自选动作”,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该镇成立决战脱贫攻坚临时党组织,全镇6个村分为2个片区,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分别担任片区组长,各联村组长担任临时党组织第一书记,村(社区)第一书记担任临时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临时党组织副书记,是党员的村“两委”和联村干部担任临时党组织委员。临时党组织第一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委员及其他镇村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做到心里有责、眼里有事、手里有活。
同时,该镇制定《脱贫攻坚问责管理办法》,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对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首次予以反馈提醒、再次开展问责。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扶贫专干的问责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镇管干部连续两次被问责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三次被问责的,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非镇管干部将由镇党委、政府向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如实反馈问题,提出问责建议。
该镇还制定《脱贫攻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其中规定,将根据上级检查、督查、暗访结果通报,以及工作落实、履职等情况,核定各村(社区)2020年度绩效工资。镇纪委通过入户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全镇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系列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朱俊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