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旌德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及帮扶干部前往兴隆镇光荣村赶了一场特殊的“集市”。
光荣村是县司法局的扶贫联系村,当天下午,在村委会前的空地上,带着农产品的贫困户陆续到来。母鸡、鸡蛋、竹笋、葛粉、扫帚等贫困户自己养殖、种植、制作的农产品出现在了这个特殊的“爱心集市”上。
“这个竹笋不错,新鲜香嫩,我要一斤!”“我也要一斤!”“给我称2斤!”挑着两担新鲜竹笋的老奶奶旁边围满了人,老奶奶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一旁老母鸡售卖点的人群也不少,“我这母鸡两年多了,纯正的老母鸡,买回家炖汤喝,非常滋补,价格也不贵,给家里人带一只回去。”“这鸡我要了!”没多久,贫困户脚边的鸡笼空了。
土鸡蛋、葛粉、竹扫帚的销售点也是一片火爆,帮扶干部手上有的拎着还在扑腾翅膀的老母鸡,有的拎着满满一袋的土鸡蛋,买的人心满意足,贫困户摸着鼓起的腰包,也开心地笑了。
“唐爷爷,这是五把扫帚的钱,总共一百块,您收好!”旌德县司法局的帮扶干部小梁亲切地对贫困户说。她所联系的贫困户是一个八十余岁的孤寡老人唐爷爷,年纪大了,手脚不灵活,耳朵也不太灵光,只能进行简单交流,在认购现场,小梁惊喜地发现唐爷爷也在其中,卖的农产品是一把把做工精良的竹扫帚!她立刻帮单位买下了唐爷爷的五把扫帚,唐爷爷脸上乐开了花。
通过农产品认购活动,帮扶干部们既帮助贫困户实现了增收,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又增强了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助力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致富。认购活动结束后,县司法局党员干部职工对自己结对帮扶的贫困户进行了走访,重点对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帮助解决贫困户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
同时,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们在认购现场,向贫困户和村干部开展了普法宣传,通过立展板、挂横幅等方式向大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向贫困户和村民发放了相关宣传折页和法治围裙等,引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引导村民运用法律程序解决扶贫、生活、生产中的权益纠纷问题,切实为经济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梁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