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村干部来家里进行核查,说我家人均收入已经超过低保标准后,还可以继续保留低保待遇几个月。”家住绩溪县瀛洲镇的一户建卡立档贫困户这样说道。
渐退期内,如果因为低保标准提高、政策调整、家庭重新面临困境等原因再次符合低保条件的,就会自动取消渐退期限,转为正常保障,这样做就是为了帮助困难群体实现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近年来,绩溪县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救助兜底制度和体系,筑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底线”,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同时让政策更有“温度”,确保贫困人口能脱贫,更能稳定脱贫。
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促进““两线合一””。该县综合考虑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该县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强化动态管理,“渐退期”机制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该县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定期复核,入户核查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就医、就业等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同时,当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最高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帮助贫困家庭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激发其内生动力,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增收脱贫。
截至5月底,全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003人中贫困人口196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748.54万元。今年新增150名农村低保对象中贫困人口56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55人次15.64万元,264名贫困边缘户,目前已纳入低保128人。
(葛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