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安排我搞绿化带的保洁,每个月工资300块,一年也有好几千,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挣钱。”6月19日,休宁县五城镇阳台村脱贫户孙桂松心怀感激地说道。
休宁县扶贫开发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县坚持将光伏作为绿色扶贫产业的“大引擎”,高度重视光伏扶贫产业发展,整合各类资金991万元,完成1座120KW村村联建光伏电站、17座60KW村级独立光伏电站、60户3KW户用光伏电站建设,合计装机容量1260KW。
该县认真开展专业化光伏项目后续管护。该县扶贫、发改等部门,积极协助17个有村级独立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村与运维企业完善运维服务合同,并为60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统一购买运维服务。结合全国光伏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系统“运维中心”功能,借助供电部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发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提高发电效能。目前已累计发电2730984千瓦时,累计收益233.85万元,成果较明显。
如何最大限度发挥村级光伏项目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撑的作用,让光伏收益更好惠及贫困人口,更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休宁县为此印发《休宁县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细则》,严格执行“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规定,精准化实现光伏项目收益分配。该县对19个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贫困村逐村过筛、多次指导,不断调整完善2020年村级光伏收益分配计划,确保计划科学可行。共设置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120个,实现120名贫困人口就近就业,预计人均可增收3000余元。“今年我们根据需要,共设立了9个光伏扶贫公益岗位,其中新开发香榧管理岗1个。”璜尖乡徐家村扶贫专干介绍道,“为确保进入挂果期的香榧日常管护到位,特意设立香榧基地管理岗,要求每月至少上班20天,因山路陡峭且工作量较大,每月工资600元。”
“阳光产业”更需要落实“阳光管理”,为规范化落实光伏项目公开管理,休宁县明确要求19个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贫困村统一设立光伏扶贫电站台账,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即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向村民公示公告,若有异议,及时综合考量村民意见修改完善;若无异议报乡镇审核,并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村委会认真落实分配使用计划,并在下年初及时公示公告上年度收益分配使用结果。“我们村成立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分别负责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落实和收益分配过程的监督,对违反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源芳乡万金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人说道。(万多蓉 张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