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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卖房租户不搬 司法人员上门调解
来源: 方月红 2020-08-24 17:09:54 责编: 程茂枝 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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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这个月底就到期了,我们想把房子卖了,但是租户就是不愿搬走,我们该怎么办呢?”8月14日下午黄某来到柿树岗司法所说起了自己的无奈遭遇。

房主黄某说,他家在柿树家园A区有一套40多平的房子。2017年将该房(含地下室)出租给防虎社区刚拆迁的解某老夫妻居住,租金每年3500元。并口头约定,待解某在防虎社区安置点的新房到手后租赁期结束。由于近期黄某欲将房子出售,想提前结束租赁关系,故与租户沟通协商,然而在与租户多次协商过程中遇到了难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柿树岗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约好于8月18日亲自上门询问调解。

18日一早,黄某便来到了司法所,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便跟随黄某去往租户家中了解情况。 在交谈中,了解到租户解某两点诉求:一是由于年纪大了,房子也难找,搬迁实在不方便;二是本来承诺其租住到新房到手,而现在却要提前解约(另外承诺的地下室也没有给其使用,导致其大量家具设施无地置放遗失,自述价值约七、八万元,故要求房主黄某赔偿。)为了更好地化解双方之间的租赁纠纷矛盾,该所工作人员通过多个案件、事例侧面的指出了其第二点不合理之处,有如“误点的飞机导致了巨额的工作损失,不能要求机场赔偿”是一个道理。经过了“多点多面”案例讲解沟通最终获得了租户解某的理解。但基于租赁没有按约定的协议执行,通过协商房主黄某愿意出3000元作为违约金补偿给解某,并约定于9月10日之前搬离该房。

随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司法所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该租赁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方月红)11

图为柿树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租赁双方拟写人民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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