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旌德县旌阳镇全面实施“河长制”,完善河长巡河治理机制,持续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着力打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完善河长工作机制。自国家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该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明确了河长职责,以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管理等为主要任务,对所负责河流依法进行巡查管理,协调解决工程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旌阳镇结合镇村级河长制巡查工作,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建立联动衔接机制。该镇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实施“巡河APP”巡查机制。镇村级河长各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镇级河长每月巡查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1次,通过“巡河APP”记录巡查情况。镇河长办工作人员通过“巡河APP”记录情况,每月初对前一个月镇村河长巡查情况进行统计,交由镇纪委发文通报巡查情况,强化监督工作。据该镇河长办统计,年初以来,该镇电子 “巡河APP”显示河库长巡查次数累计达2563次,巡查时长累计1000多小时,巡查距离780.5公里。镇(村)级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通过“巡河APP”适时上传发现问题影像图片,反馈具体需解决问题21起,全部办结形成闭环,有效维护河道治理成效。(朱于斌 袁巧云)